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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商标注册确认书怎么样?

作者:内江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1-01 08:31:14

内江商标注册确认书指的就是申请人和代理公司的合同,因为一旦商标注册信息错误,之前做的很多工作都可能付诸流水。这就是分享确认书的所在,那么内江商标注册确认书怎么样呢?请看下文:

1、 申请人提供商标图样、商标使用商品及商标申请的其他资料并确认,由代理人制作商标申请书; 

2、 同意商标注册申请报送前申请人发现疑似风险存在稍作的修改,及必要时延期报送、退单不予申报的决定; 

3、 申请人已知商标注册申请报送后(以邮局邮戳为准),申请人不得更改,否则视作重新申请; 

4、 商标代理委托书、确认书及合同书上的签章系申请人。 

近期有朋友在问小编我:“想要在单一的海外国家进行海外商标注册,可以注册吗?”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国家进行单一国家注册。 

当然了由于每一个国家的注册条件都不一样,所以根据海外商标注册地的不同,相应的一些条件或者政策也会不同,这就需要大家依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过虽然细节上会有所不同,但是对于商标注册的大体上还是相同的,下面就一起聊聊海外商标注册大致流程。

1.申请阶段 

向所在国家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后,由专利商标局下发的一个受理文件,上面会有申请号和申请时间。 

2.审查阶段 

申请递交上去后会分配到一个审查员手中,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以及是否有与在先商标构成冲突的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审查员便会发出审查意见,如果不答复便会被视为放弃申请。审查没有问题或者答复审查意见以后官方接受申请的,便会安排公告。 

3.公告阶段  

商标审查通过后会进入公告期,官方会将商标刊登在商标公告上,该公告每周在线刊登。 

4.登记阶段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者委托商标代理人通过商标网上查询商标注册情况,以了解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程序正在注册。申请前的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的重要环节。查询结果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可以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充分了解,减少盲目注册的风险。

因此,可以大大降低成本,争取更多的商标注册申请时间。

一、检查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是否注册或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

二、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变更、调整或者放弃申请。

三、查询商标注册,避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四、及时开展商标查询,了解商标注册申请进展情况,确保商标注册和使用的知名度虽然商标查询不是必要的程序,但在商标注册前进行商标查询确实可以提供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查询分为注册前查询和注册后证书查询。

由于从商标注册到许可证取得的过程中都包括对商标的正式审查,如果在实质审查和前期申请中有相同或更大的商标,那么商标可能会被驳回,这给企业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如果代理商告诉你,商标注册100%成功,如果是,你就被骗了。

由于在商标查询中存在盲目搜索的空白期,即在商标注册申请前6个月,没有人能够找到商标申请信息,那么在6个月内可能会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因此商标注册并非100%成功,但对商标代理人进行专业的查询分析和评估,可以为您规避很多注册风险。

21世纪,国际品牌越吃越香。中国企业纷纷想注册一个甚至多个国外品牌,对于商标注册零基础的朋友们更是让人头疼,中国企业如何注册国外商标呢?

 如何注册国外商标?不管你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任何城市,注册国外商标都不需要跑到国外进行注册,那样太费事!国外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国家认可的知识产权办理,关于知识产权名单可以到商标局官网查询到。 

如何注册国外商标?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申请)、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商标注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商标使用证明(部分国家需要提供)注册流程:商标查询、提交申请材料、审查、公告、核发注册。注册时间:由于不同国家审查时间有所不同,具体时间根据注册国家而定。 

如何注册国外商标为您解答,合作流程如下:商标确认:确认注册国家、确认商标是否可以注册,确认商标注册申请信息,然后做好商标代理合同给您确认。商标提交:一旦您确认合同没问题,我们将当天提交您的商标申请材料给国外商标局官方,并跟踪商标注册的整个过程。领取证书:国外商标注册由于不同国家注册时间有所不同,我们会告知您商标注册进展情况,如果收到商标注册证书我们会第一时间送到您手上。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此条规定为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禁止宣传的基本规定。

有人认为此规定一出,驰名商标的推广意义将不再具备,甚至已经无法在公众领域做任何展现。虽然商标法作出了上述禁止性规定,但是并不意味着驰名商标不具有任何推广意义。因为品牌传播的方法,除了经营者可以主动采用各种形式的广告推送的办法之外,也可以被无意识的传播,例如某企业被以新闻或某项知识类网站以客观描述的形式播发了该企业驰名商标的持有情况,则该类情形既不能视为广告,也不能视为生产经营者的商业行为。换句话说,非商业行为的驰名商标传播均属于对企业驰名商标的合法传播。具体操作中建议如下: 

1、驰名商标的信息的传播人尽量不要是该商标的生产、经营者。 

2、传播行为具有真正的非商业性。例如关于产品商标知识的描述,百科资料的描述、在某项特定的非商业场合对本公司持有驰名商标情形的介绍等均属于非商业行为。 

3、信息表述应当尽可能客观,不带有倾向性意见,不存在主观性很强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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